(一)消防設施操作員(初級、中級)(消防控制室值守)培訓對象
從事消防設施運行、操作、維修、保養、檢測等相關人員。
(二)消防重點工種人員培訓對象
1、從事生產、儲存、銷售、運輸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作業人員;
2、電焊、氣焊等具有火災危險的作業人員;
3、倉庫管理與娛樂場所從業人員;
4、其他依照規定應當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的人員。
(三)消防安全管理(責任)人員培訓對象
1、法人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
2、單位主管安全的副職領導(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
3、單位的專(兼)職保衛干部和安保人員(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員)。
場地選擇
1、消防設施操作員(初級、中級)定期在學校舉辦(部分課程采用網絡授課),根據單位需求人數滿足20人以上可由單位確定場地。
2、消防重點工種和消防安全管理(責任)人培訓班:凡申請單位有具備培訓條件的場地且培訓人數超過50人的,由申請單位提供場地;培訓人數少于50人的,由學校定期組織集中培訓或網上培訓。
報名條件
(一)消防設施操作員(初級):
1、高中畢業(或同等學力),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年滿16周歲,擬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
(2)年滿16周歲,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
(二)消防設施操作員(中級)三選一:
1、高中畢業(或同等學力),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滿5年。
(2)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五級/初級工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后,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滿3年。
(3)取得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職業院校、專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含在讀應屆畢業生)。
(三)消防設施操作員(高級):
1、高中畢業(或同等學力),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四級/中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后,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四級/中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并具有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畢業證書(含尚未取得的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或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四級/中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并具有經評估論證、以高級技能為培訓目標的高等職業學校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含尚未取得的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
(3)具有大專及以上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并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四級/中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后,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2年(含)以上。
注:本職業是指消防設施操作員,從事建(構)筑物消防設施運行、操作和維修、保養、檢測等工作的人員。
①相關職業是指:安全防范設計評估工程技術人員、安全生產管理工程技術人員、消防工程技術人員、安全評價工程技術人員、人民警察、保衛管理員、消防員、消防指揮員、消防裝備管理員、消防安全管理員、消防監督檢查員、森林消防員、森林火情瞭望觀察員、應急救援員、物業管理員、保安員、智能樓宇管理員、安全防范系統安裝維護員、機械設備安裝工、電氣設備安裝工、管工、電工、安全員。
②相關專業:電氣自動化設備安裝與維修、樓宇自動控制設備安裝與維修、電子技術應用、計算機網絡應用、計算機信息管理、網絡安防系統安裝與維護、物聯網應用技術、物業管理、保安、建筑設備安裝、消防工程技術、給排水施工與運行。
③相關專業:建筑設備安裝、樓宇智能化設備安裝與運行、給排水施工與運行、機電技術應用、電氣運行與控制、計算機應用、計算機網絡技術、網絡安防系統安裝與維護、電子技術應用、保安、物業管理。
身份證復印件1張、免冠二寸彩色照片3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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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證復印件1張(高中或以上學歷)無畢業證可用戶口本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