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版 2020-01-05
行政法答題大前提套路:
(案例題也是填空題,只需要把相應的語句套進去就好,這個方法比做論述題還好用。)
1. 行政訴訟被告是對外以自己的名義獨立行使行政職權,并承擔行政責任的主體。
2. 原告是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原告必須與被訴具體行政行為之間有利害關系。
3. 同提起訴訟的具體行政行為有利害關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作為第三人申請參加訴訟,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參加訴訟。
4. 被告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由中院管轄,但以縣級人民政府名義辦理不動產物權登記的案件可以除外。
5. 復議機關改變了原具體行政行為,可以由作出原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所在地的法院管轄,也可以由復議機關所在地的法院管轄
6. 對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行為訴訟,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轄。“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的戶籍所在地、經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地。
7. 具體行政行為,是國家行政機關依法就特定事項對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權利義務作出的單方行政職權行為。(回答受案范圍的時候需要用到)
8. 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對具體行政行為是否合法進行審查。(一審審理對象)第二審人民法院審理上訴案件,應當對原審人民法院的裁判和被訴具體行政行為是否合法進行全面審查。(二審審理對象)
9. 行政處罰,是國家行政機關對構成行政違法行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實施的行政法上的制裁。
10. 行政強制措施,是指行政機關在行政管理過程中,為制止違法行為、防止證據損毀、避免危害發生、控制危險擴大等情形,依法對公民的人身自由實施暫時性限制,或者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財物實施暫時性控制的行為。
11. 行政強制執行,是指行政機關或者行政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對不履行行政決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強制履行義務的行為。
12.法院應當依據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進行審判,必須適用,不能拒絕適用。法院應當參照規章進行審判,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規章予以適用,參照規章進行審理,并將規章作為審查具體行政行為合法性的根據;
對不符合或不完全符合法律、法規原則精神的規章,人民法院有靈活處理的余地,可以不予以適用。其他規范性文件,在行政訴訟中不屬于法院應當依據或者參照適用的規范,但可以作為證明被訴行政行為合法的事實依據之一。
13. 授權是立法機關通過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形式給行政機關之外的社會組織行政職權,賦予其一定的行政主體資格。委托的機關與受委托組織之間實際上是一種公法代理關系,不產生新的行政主體。
14. 國家機關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行使職權,有本法規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情形,造成損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國家賠償的權利。
15. 判斷具體行政行為合法性的基本標準是:
(1)行使行政職權的主體合法、合乎法定職權范圍;
(2)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證據確鑿;
(3)適用法律法規正確;
(4)符合法定程序;
(5)不。
具體行政行為符合以上5 個要件就是合法的,將得到法院或者行政復議機關的支持。否則就構成違法,將被撤銷、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