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需考慮藥物對母體和胎兒兩方面的影響。 ①對胎兒有致畸或明顯毒性作用的抗菌藥物應避免應用,如四環素類、氟喹諾酮類等。 ②對母體和胎兒均有毒性作用者,妊娠期避免應用,如氨基糖苷類、萬古霉素、去甲萬古霉素等。確有應用指征時須在TDM下使用。 ③藥物毒性低,對胎兒及母體均無明顯影響,也無致畸作用者,妊娠期感染時可選用。如青霉素類、頭孢菌素類等β內酰胺類和磷霉素等。 2哺乳期患者抗菌藥物的應用 哺乳期患者應避免選用氨基糖苷類、氟喹諾酮類、四環素類、氯霉素、磺胺藥等。哺乳期患者應用任何抗菌藥物時,均宜暫停哺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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