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盾視野——醫療機構醫療廢物暫時貯存設施設備基本要求
2025-11-13 17:03:31 來源: 膠東在線
醫療機構正確規范設置醫療廢物暫時貯存設施設備,能夠有效預防傳染病傳播和院內感染事件發生,為此,國家衛健委和環保部門聯合做出明確的要求;醫療機構必須按照《醫療廢物管理條例》《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辦法》《醫療廢物集中處置技術規范》要求設置。那么,如何正確設置醫療廢物暫時貯存設施設備呢?煙臺市疾控中心衛生監督員幫你梳理了幾方面重點要求。
一、具有住院病床的醫療衛生機構應建立專門的醫療廢物暫時貯存庫房,并應滿足以下要求:
1.必須與生活垃圾存放地分開,有防雨淋的裝置,地基高度應確保設施內不受雨洪沖擊或浸泡。
2. 必須與醫療區、食品加工區和人員活動密集區隔開,同時方便醫療廢物的裝卸、裝卸人員及運送車輛的出入。
3. 應有嚴密的封閉措施,設專人管理,避免非工作人員進出,以及采取防鼠、防蚊蠅、防蟑螂、防盜以及預防兒童接觸等安全措施。
4.地面和1.0米高的墻裙須進行防滲處理,地面有良好的排水性能,易于清潔和消毒,產生的廢水應采用管道直接排入醫療衛生機構內的醫療廢水消毒、處理系統,禁止將產生的廢水直接排入外環境。
5.庫房外宜設有供水龍頭,以供暫時貯存庫房的清洗用。
6. 避免陽光直射庫內,應有良好的照明設備和通風條件。
7.庫房內應張貼“禁止吸煙、飲食”的警示標識。
8. 應按GB15562.2和衛生、環保部門制定的專用醫療廢物警示標識要求,在庫房外的明顯處同時設置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的警示標識。
二、不設住院病床的醫療衛生機構,如門診部、診所、醫療教學、科研機構等,當難以設置獨立的醫療廢物暫時貯存庫房時,應設立專門的醫療廢物專用暫時貯存柜(箱),并應滿足下述要求:
1. 醫療廢物暫時貯存柜(箱)必須與生活垃圾存放地分開,并有防雨淋、防揚散措施,同時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 將分類包裝的醫療廢物盛放在周轉箱內后,置于專用暫時貯存柜(箱)中。柜(箱)應密閉并采取安全措施,如加鎖和固定裝置,做到無關人員不可移動,外部應按照GB15562.2和附錄A要求設置警示標識。
3.可用冷藏柜(箱)作為醫療廢物專用暫時貯存柜(箱);也可用金屬或硬質塑料制作,具有一定的強度,防滲漏。
各醫療衛生機構,在設置醫療廢物暫時貯存點時,要嚴格依照規定,盡量做到日產日清,確實不能做到日產日清,應將醫療廢物低溫暫時貯存,暫時貯存溫度應低于20℃,時間最長不超過48小時,醫療廢物暫時貯存庫房每天應在廢物清運之后消毒沖洗,沖洗液應排入醫療衛生機構內的醫療廢水消毒、處理系統,醫療廢物暫時貯存柜(箱)應每天消毒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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