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衛生監督普法知識——傳染病防控
2025-11-06 18:20:37 來源: 膠東在線
膠東在線11月5日訊(通訊員 張晶晶)秋冬季是諾如、流感等傳染病高發季節。學校是人群聚集地,一旦發生傳染病,易于傳播和流行,容易在短期內同時出現多個病例,并可能擴散到家庭和社會。因此,學校應嚴格做好傳染病防控相關工作,有效預防傳染病疫情的發生。
一要加強組織管理。學校應成立由校長為第一責任人的傳染病防控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傳染病防控工作。按照《中小學校傳染病預防控制工作管理規范》(GB 28932)建立健全各項傳染病癥狀監測和預警工作管理制度,明確崗位職責和工作程序,規范信息報告流程。學校應明確傳染病疫情報告人和班級傳染病癥狀監測報告人。學校傳染病疫情報告人的設置應優先考慮學校在編專職或兼職衛生專業技術人員,沒有專(兼)職衛生專業技術人員時,保健教師或經培訓合格的學校其他在編人員亦可擔任。班級傳染病癥狀監測報告人由班主任或任課教師擔任。學校傳染病疫情報告人每學期對班級傳染病癥狀監測報告人進行培訓與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承擔相關工作。
二要做好傳染病癥狀監測。班級傳染病癥狀監測報告人應按照《學校傳染病癥狀監測預警技術指南》(WS/T 772—2020)的要求,重點做好晨午(晚)檢、因病缺勤登記追蹤,了解學生有無發熱、咳嗽、頭痛、咽痛、腮腺腫大、腹痛、腹瀉、嘔吐、皮疹、頭暈、乏力、 結膜充血等癥狀。每日上、下午第一節課前對全體學生,晚自習前對寄宿和參加晚自習學生開展疾病排查、記錄和報告。班級傳染病癥狀監測報告人應將晨檢結果在上午第二節課前、午檢結果在下午第二節課前、晚檢結果在晚自習結束前上報給學校傳染病疫情報告人,應每日對因病缺勤的學生進行登記追蹤,追查其主要癥狀、發病時間、就診信息、診斷結果、家庭共同生活人員相似癥狀等,并協助學校對其病情和轉歸進行追蹤。
三要嚴格傳染病疫情上報。學校傳染病疫情報告人每日對各班級上報的信息進行核實、匯總與判定,達到傳染病癥狀預警指標時,經核實后,填寫《學校傳染病癥狀預警信息報告單》,并在2h內報告學校名稱、地址、聯系人、電話、發病主要癥狀和人數等基本信息,在24h內報出患病學生姓名、班級、發病時間、就診醫院、診斷結果等詳細信息。并以最便捷的通訊方式向屬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同時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四要積極配合處理疫情。學校應落實必要的防控保障措施,包括設置臨時留觀場所,配備消毒設備和用品、個人防護用品等。核實傳染病癥狀預警指標后,學校應立即對出現癥狀的學生進行臨時留觀并通知家長,同時加強環境通風、清潔消毒,做好接觸人員管控、健康教育等工作。出現傳染病報告病例時,應配合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等部門做好病例隔離、流行病學調查、密切接觸者追蹤管理、應急接種、消毒等防控處置,阻止傳染病疫情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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